“新房裝修去買沙發,送貨上門后發現竟然是擺在店里的樣品。”5月13日,顧客沈先生致電本報反映稱,4月22日,他和妻子在位于銀川月星國際家居建材廣場內一家名叫“色彩人生”的家居店內以總價5280元(沙發+運費)購買了一套布藝沙發,但送貨到家后發現沙發是舊的,這讓他十分生氣,向商家討說法并要求退換賠償,卻不料遭到了對方的拒絕。
據沈先生講,他和妻子看中的這套沙發當時就擺放在店內,正趕上活動特價,猶豫再三后他們決定購買該沙發,并交了60%的定金。等到貨送到的時候,沈先生覺得這不是新品。“我當時就給商家打電話讓他們來看,沙發的布都有點被摩擦過的樣子,一看就不是新的,但沒一個人來,也不給我退換。”沈先生告訴記者,他在購買時還特意向對方說明不要樣品,而對方也說庫房還有3套新品,到時送貨會從庫房出貨。
而對于沈先生認為沙發是樣品舊貨這一說法,該店面的負責人則表示不接受。她稱,合同上寫的很清楚,“特價商品不退不換”,接到顧客電話后,她也第一時間跟顧客溝通過,如果對于沙發任何一個部位有不滿意的地方,店里會協調廠家讓更換座套,直到顧客滿意,但雙方溝通無效,沈先生執意要求退換。
對于顧客的要求,該產品的大區負責人耿經理表示,沈先生所購買的這款沙發是公司為支持店面聯盟活動而出的新品,只有10套,活動是從4月19日到5月5日,“特定的商品是不改尺寸、不改顏色、也不改方向的,客戶接受才銷售,雖然特價,但絕不是說東西就是殘次品,都有質保的,也確實是庫房出的貨。”送貨師傅也稱,他確實是從庫房提貨送往客戶家中。
目前雙方就“是不是樣品舊貨一說”爭執不下,無法達成一致。
為此記者向寧夏寧人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進行咨詢。陳律師稱,任何產品都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書,但就沈先生所遇到的情況,該沙發目前已被送往家中拆包,無法說明或者證實是樣品還是新品,因此建議雙方協商處理。同時,提醒廣大消費者,如果擔心類似情況發生,就一定要在出貨單上寫明,避免不必要的麻煩。 (記者 李輝)